2016年度第二期江苏省高等院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Lib-PassPort),将于即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时间、地点、联系人和使用范围 1.办理对象:泰州学院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办理时间:即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时间:11月14日。 3.办理地点:图书馆7楼E1723办公室 4.联系人:汪老师 QQ:343991118 陈老师 QQ:425118750 联系电话:0523-80821608(51608) 5.使用范围:全省高校图书馆。 二、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借书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身份、所在院系、身份证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院系或部门的证明(盖章)来图书馆确认。证明模板见附件(有本校借书证的读者只需出具附件1的证明,未申请办理过本校借书证的读者还需出具附件2的证明)。 借阅册数每次最多4本,每证年借阅量不超过60册。 2.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区域流通管理系统读者信息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身份 系科 电子信箱 手机 本馆借书证号 三、通用借书证的借阅期限与借书册数 1.通用借书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2.借阅册数每次最多4本,每证年借阅量不超过60册。 四、通用借书证的使用规则与说明 1.读者首次到目标馆使用通用借书证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该馆读者服务部门办理注册、确认手续方可使用。 2.读者应了解所到图书馆的借阅周期,严格实现“按期还书,逾期交纳资源占用费”的制度。 3.必须严格遵守各成员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借阅规则,如有违反者,均由个人按成员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借阅规则接受处罚。 4.须妥善保管通用借书证,如有遗失可在任何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手续,并主动联系曾到过的服务馆声明丢失。在办理挂失和声明丢失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皆由读者本人承担。 5.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凡私自转借他人使用通用借书证,各成员馆管理员均有权予以没收,并通报读者所在馆。 泰州学院图书馆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教师申请办理借书证院系或部门出具证明模板.doc
电话:0523-80821607 邮编编码:225300 电子邮件:lib@tzu.edu.cn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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