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

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资源优势,服务地方,提高全民阅读的普及率。凡有一定阅读需求、愿意遵守我馆规章制度的年满16周岁泰州市民均可成为本馆读者,办理本馆市民阅览证。

泰州学院图书馆服务市民实施办法

  

一、办证程序:

1. 办证申请:申办人到泰州学院图书馆网站下载并填写《校外人员办证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凭泰州学院财务处出具的押金收据(押金缴纳时间为工作日16:00之前),到图书馆服务台申请办理。

2. 证件办理押金:100元/证。

3. 取证时间: 7-15个工作日。

4. 有效期限:自办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借阅权限:

1. 凭本人借书证可外借图书 2册,借期 30天,借期满 25天可续借一次 15天。

2. 可查阅本馆订阅的报纸、期刊和网上电子资源。

三、读者义务:

1. 持证读者必须遵守泰州学院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入馆须知》的各项规定。

2. 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撕割、丢失、偷窃书刊。

3. 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如图书逾期,图书馆有权催还图书,并限制借阅权限。

4. 图书逾期或遗失、污损按《泰州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料借阅逾期或损失处理办法》规定赔偿,相关费用由借阅人缴泰州学院财务处。

5. 逾期超过2个月不归还图书者,将停止借阅资格,押金不予退还,并上报征信系统。

6. 借阅证有效期满须办理续期手续方能继续使用。

7.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敬请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证件注销及押金退还:

1.持证人还清所借图书后,图书馆服务台注销证件并出具图书清还确认单。

2.持证人凭图书清还确认单及押金收据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五、联系电话: 0523-80821603


电话:0523-80821607 邮编编码:225300 电子邮件:99625866@qq.com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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